因举报案发!“买单配票”出口骗税2.12亿
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报称:近期,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办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辽宁怡亚通电子通讯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用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2.12亿元,并处一倍罚款,另不予退税687万元。
据悉,税务稽查部门依法作出追缴出口退税款、加上处罚款,合计高达4.23亿元。
2.12亿退税是怎么骗到手的?
南货北退的“生意”
最初,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收到实名举报:有人指控该出口企业伪造合同、骗取退税。
稽查人员调取大数据画像,立即捕捉到诡异模式:企业自称在沈阳完成全部生产并申报退税,可它的原材料采购、境外收货港、出口报关口岸却“默契”地扎堆在南方千里之外——原料从南方买、货物向南方走、报关在南方港口,偏偏绕开沈阳。
如此“南辕北辙”,既不符合成本逻辑,也违背商业常理。
几乎同一时段,外部举报信、内部风险预警、外地税务机关的协查函接连涌入,如同雪花般堆积在案头。
所有箭头都指向同一条线索:这家企业的“出口盛况”,极可能是一场精心编排的骗局。警报层层拉响,这家披着“出口外衣”的空壳公司,转瞬成为税务、公安、海关等多部门联合锁定的核心目标。
“买单配票”造出口 “黄金芯片”露马脚
税务部门锁定目标企业后,专案组迅速联动多部门展开协作。他们对该公司的银行资金流水、海关报关数据以及上下游发票信息等关键资料,进行了 “穿透式” 的深度剖析,从而进一步揭开了其系统性欺诈的真面目。
首先,该公司在核心原材料采购环节存在诸多严重疑点。其一,在进项抵扣发票方面,高达90%的发票来自那些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的上游企业,这一数据本身就极具反常性。其二,作为大宗采购的 “黄金传导芯片”,其采购数量远远超出了该公司申报的生产能力,两者之间的差距悬殊。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这些本应运送至沈阳生产基地的高价值芯片,收货地却被故意设在了遥远的南方出口口岸,与该公司宣称的沈阳 “生产基地” 毫无关联,形成了明显的脱节。
其次,经过核查证实,该公司位于沈阳的 “生产基地” 纯属虚设。专案组进行现场核查时,仅发现少量简单的非出口产品,所谓的出口电子产品规模生产,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虚构情况。
最终,该公司核心的“买单配票”骗术被彻底揭穿。其运作模式为:购买他人真实的出口信息(即“买单”),与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即“配票”)相匹配,以此凭空虚构出完整的出口业务链条,再通过虚假结汇手段,伪造外汇资金回流的假象。
至此,一个“原料来源虚假、生产基地伪造、出口业务空壳、资金回流造假”的骗税闭环完全暴露在阳光下。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超额采购“黄金芯片”的行为,非但并非实际生产所需,反而成为暴露其虚构业务规模的明显破绽,如同一个醒目的标记,直指其骗局核心。
“空手道”骗术崩塌 “巨额骗税”梦碎
在环环相扣的铁证面前,该公司处心积虑编织的骗局应声崩塌。专案组当机立断展开收网行动,依法查扣了大量关键物证,同时对相关人员展开突审,全面固定了其违法事实。
这一案件彻底揭露了该公司 “空手套白狼” 的本质:其通过虚假的 “买单配票” 模式,构建根本不存在的出口业务,核心目的就是源源不断地骗取出口退税,以此中饱私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